关于2013-2014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04-07中心医院
关于2013-2014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2013-2014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科申报范围
本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将一次性评估完2013-2014年两年的项目。专科的申报范围为肿瘤科、感染病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小儿外科、变态反应科、老年病科、器官移植科、口腔科(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临床药学、医学影像科、风湿免疫科和整形外科。
二、申报要求
(一)专科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
2.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
3.专科医疗质量和工作绩效好;
4.专科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
5.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认真完成政府交办任务。
(二)申报材料。
1.《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各个专科的《申报书》可以从原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申报书》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用于专家评估和存档。网址:
http://www.moh.gov.cn/mohyzs/s3578/201303/59c3ec300c28404480749ab9580eb3fd.shtml
2.《申报书》全版电子版(PDF格式),用于专家评估。
3.《申报书》公示版电子版(PDF格式),即《申报书》中的“专科整体实力”部分,用于公示(在制作《申报书》公示版时要删除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患者姓名等信息)。
(四)申报和推荐时间。请申报科室于2013年4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科教科,同时将电子版按照要求发送到zxyykjk@126.com。
科教科
2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