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一品牌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或参与遴选、议价的计算数量说明通知
2020-11-06采购供应科
各位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中的相关规定,凡参与我院官方网站公示的采购项目、遴选目录、分包项目的供应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规格)或同一品牌一个分包目录内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规格)或同一品牌一个分包目录内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优先报名登记备案或优先递交资料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医院采购供应科不予受理其他代理、经销商递交的资料。
特此说明
采购供应科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