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 关于遴选科研试剂、耗材等物资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2020-03-17
因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工作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科研试剂、耗材等物资采购的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遴选。我院将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供应商按时提交的技术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一、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需求内容:
开展科研项目使用的试剂、耗材等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响应文件内具备"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持原件备查):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7.不同公司的法人为同一人的,只能其中一个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
8. 投标人须提供科研耗材、试剂、服务的公司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的资格条件 | 满足法定的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属于新成立的公司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可提供自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投标人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时段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格式见附件4)。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5)。 |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
*重要提示:以上法定的资格条件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3.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技术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一年内);
4.报价虚假及无佐证依据;
5.未按照技术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 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7.不满足比选文件中*条款要求的;
8.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3月23日17:00时,不含节假日。
2.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与投标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以上证件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1份到采购供应科综合楼311#报名。异地公司、厂家可接受邮件报名,各类证件资质原件请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3280202010@qq.com)。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从得分最高到最低依次排序公式,按医院科研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拟定于2020年03月24日上午8:30时,如有变更另行电话告知。
2.开标地点: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三楼第六会议室
注意:前来投标时需带3本投标文件(1正2副),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报价单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965392
联系人:钟老师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常家巷12号绵阳市中心医院综合楼三楼311号
附:附件1:综合评分细则
附件2:供应商商业信誉书面承诺书
附件3: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附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的承诺书
附件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的书面声明
附件6:供应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附件7: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