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招标公告
2012-07-02中心医院
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凡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厂商均欢迎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
二、清洗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要求)
三、对竞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提供四川省CDC颁发的有效清洗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取得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评估合格证;
3、清洗公司必须提供清洗8000m2以上风管施工项目的合同及CDC检测报告复印件;
4、本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应属于招标人;
5、本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要求,工程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现金,签订合同之前转到绵阳市中心医院账户;
6、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人工费、设备费、运费、吊装费、保管费、检测费等各种全部费用;
7、清洗公司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中所列应清洗、消毒项目、清洗规范、各种标准执行、不得漏项、缺项;
8、清洗消毒时,应与我院有关人员沟通,服从我院有关人员安排,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清洗消毒时,如造成医院设备故障乃至损失,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施工时,设备噪音≤65dB,不能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及病人休息;工期根据我院要求确定,施工时间不得与我院正常工作发生冲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有效身份证;
2、经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领取《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内容及要求》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为:2012年7月2日---7月9日 上午8 :00- 12:00,
下午14:30-17:00
领取地点为: 中心医院后勤处。
八、竞标保证金:应提供10000元人民币的竞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或现金交纳方式。
交款截止时间:2012年7月9日(竞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竞价谈判时间:2012年 7月10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十、谈判地点:中心医院后勤处办公室
十一、联系人:郑先生:13990151000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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