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推荐绵阳市专家评议库专家的通知
2012-07-02人力资源部
根据绵阳市人社局关于重新推荐绵阳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市各领域选择10人左右作为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承担全市专家评议(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为我院正高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担任省厅学术专业评议(审)咨询专家库成员中的知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2、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3、 四川省(或四川省卫生厅)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 四川省(或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5、 绵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拔尖人才;
6、 四川省(或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7、 其它省、厅或市级其它专家;
二、 推荐原则及程序:
1、本着自愿的原则;
2、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绵阳市专家评议委员会推荐表》,交电子版到人力资源部或发至邮箱cxm31998@163.com;
3、《绵阳市专家评议委员会推荐表》电子表格获取方式:发短信告知邮箱地址;使用U盘到人力资源部拷取;在医院外网下载。
三、 时间安排:
1、交表时间截止到
2、联系人:晁雪敏63105、胡方62194
人力资源部
附件:《关于重新推荐绵阳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2]161号)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绵阳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人发[200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