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推荐绵阳市专家评议库专家的通知

2012-07-02人力资源部

根据绵阳市人社局关于重新推荐绵阳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市各领域选择10人左右作为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承担全市专家评议(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为我院正高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担任省厅学术专业评议(审)咨询专家库成员中的知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2、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3、     四川省(或四川省卫生厅)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     四川省(或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5、     绵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拔尖人才;

6、     四川省(或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7、     其它省、厅或市级其它专家;

二、       推荐原则及程序:

1、本着自愿的原则;

2、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绵阳市专家评议委员会推荐表》,交电子版到人力资源部或发至邮箱cxm31998@163.com;

3、《绵阳市专家评议委员会推荐表》电子表格获取方式:发短信告知邮箱地址;使用U盘到人力资源部拷取;在医院外网下载。

三、       时间安排:

1、交表时间截止到7月9日下午下班前。

2、联系人:晁雪敏63105、胡方62194

 人力资源部

2012-7-2

附件:《关于重新推荐绵阳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2]161号)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绵阳市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人发[200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