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关于发布实行市场调节价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1-02-03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四川省绵阳市关于规范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绵市发改收费[2017]777号)、《关于完善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19]5号),现将我院“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公示期:2021年2月3日-2020年2月9日。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附件: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2021年2月3日
附件 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
公立医疗机构名称(盖章):绵阳市中心医院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拟执行时间 | 备注 |
1 | 130800001A | 健康管理 | 1.问卷调查;2.基础检查(身高、体重、腰围、体脂、血压等);3.慢性病风险评估(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脑卒中等);4.生活方式分析;5.饮食指导;6.运动指导;7.健康改善行动指南;8.评估报告+咨询 |
| 人次 | 248 | 公示期满执行 | 本项目属自费服务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