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特邀北京大学王岳教授讲析《侵权责任法》
2010-08-02宣传科
7月30日,市中心医院为全院医务人员举办了责任侵权法培训。特邀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法律事务小组负责人王岳教授进行了“从医学人文角度审视《侵权责任法》的新变化”的专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设专章规定了“医疗责任损害”,在我国医疗侵权法律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使医务人员知法守法,避免因不知法而产生各类医疗纠纷、医疗损害,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在近5个小时的培训中,王岳教授运用大量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的从医学人文、伦理方面去审视《侵权责任法》的新变化,一个好医生的标准不仅仅要有精湛的专业技术,认真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还应“以人为本”用爱心铸就自己医者事业的辉煌。
副院长冯琦非常感谢王教授的精彩讲座。她说今天的培训虽已结束,很多的思考才刚刚开始,让我们用行动去诠释‘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安慰,总是去帮助’的深刻内涵,用医者仁爱之心铸就病员心中的大医”。